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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常识】出租房屋前必备四要素



更新日期 2009-9-24 17:01:37



来源 工业地产网 wwww.gydcw.com

作为有房出租的聪明房东,重要的是应该具备以下四要素:

首先,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使房客一入住就能有家的感觉。如果房客还需要其他家具、设施,也可应房客要求增添,但一定要和房客有个约定,所增添的家具、设施在房客走时如何处理。而且,对房客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其次,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是付三押一还是付一押一等)、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第三,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如对缴款单据有怀疑,房东应当及时和有关部门核对。

第四,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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