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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20日开始,市房管部门将按照《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未 进行备案登记的违规租赁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去年11月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房管局自去年12月1日起开展了房屋租赁市场的清查治理活动。目前已经查出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出租户2.56万户,其中有近5000出租户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截至今日,房屋出租人仍不按规定主动登记备案的,房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不补办的将受 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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