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金租赁有限公司与杭州专用车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更新日期 2010-12-9 9:35:4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专汽”)为有效推动商品混凝土设备类产品的市场拓展,提高产品销售份额,拟与浙江汇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租赁公司”)在商品混凝土设备类产品租赁合作项目领域签署《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在前述合作租赁项目的设备总金额每年不超过5,000万元(含目前已操作的租赁项目),每一租赁项目担保额度不超过相应设备总金额的80%。合作有效期自协议书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杭州专汽与汇金租赁公司《合作协议书》约定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事项,公司拟授权由杭州专汽董事长具体负责与汇金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以及杭州专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同时,为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每一年度杭州专汽因上述业务而发生的担保金额与因按揭销售或其他相类似业务而发生的担保金额合计不得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担保余额不得高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杭州专汽与汇金租赁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担保金额均为有效,并方可循环使用。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间接合并持有汇金租赁公司41%的股份,故本公司与汇金租赁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转载自:http://www.flleasing.com/onews.asp?id=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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