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让市民生活有保障 租金20月/月租房不再是负担

更新日期 2010-11-17 9:36:22



  在我市第一个大型集中配建廉租房的居住小区瑞星家园,记者见到了孙建国。走进他那每月只需交纳20元租金的廉租房,44.7平米的小户型里,卫生间、厨房、卧室、阳台一应俱全,各种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可以看出孙建国过得不错。

  “我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前几年还因患胃癌动了手术,欠了一屁股债。”孙建国今年50岁,父母双亡,至今未婚,目前仅靠每月400多元的低保维持生计。他告诉记者,住进瑞星家园之前,他曾住在学前街的老公房里,由于年久失修,外面下大雨屋里就下小雨,生活十分艰难。

  “他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每月光吃药就要花掉近500块。”孙建国的女友祁女士告诉记者,孙建国每月的低保光买药都不够,她在外面打工一个月也不过600 多块,若两人在外租房,像现在这样的条件,月租至少要1000块,他们根本负担不起。“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一个月只要20块,跟免费没什么区别,他的低保用来买药,我的工资做日常开销,日子也可以过下去了。”孙建国的身体也逐步有了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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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已建立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建立了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廉租房保障的方式主要有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目前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已扩大到“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0㎡的低保家庭”。十一五期间实施实物配租家庭676户;享受“租金补贴”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到“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的低收入家庭”。自2006年至2010年,我市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319.7194万元,市区实际保障的家庭3600多户。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逐渐扩大,目前保障对象已扩大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低收入家庭”。2006至2010年,我市共售出经济适用住房17597套,面积176.27万㎡。其中用于安置城市拆迁中的低收入家庭近15800户,新政后保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约1700户,年底前还会增加约800户。

  十一五期间,我市还在新街家园等新开工项目中配建了相当数量公共租赁住房。为十二五期间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做好了准备。(晚报记者黄蓉/文常焦/摄)
转载自:http://news.house365.com/gbk/wxestate/system/2010/11/16/0102058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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