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更新日期 2010-11-5 9:33:0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乙〉
为增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根据《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建设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租用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应用,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用土地面积 亩,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准〈农户土地承包面积花名册土地应用证〉。
二、土地租用年限
土地租用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不变,乙方享有持续承租权,每年租用土地面积的租金不变、年限不限。
三、土地租用价金及付款方法
乙方按每年每亩租金为 共计 年一次性付清为,甲方的农业税及其它费用一律由甲方自行承租。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任务
乙方在正常施工和正常生产经营中若有涌现干扰乙方施工和生产经营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丧失。
五、在合同期内如国家建设征用该地除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由甲方享受外,青苗费及其由乙方建设在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和附着物拆迁补偿等费用全部由乙方享受。
乙方征用该土地修路应用年满后该地不复耕。
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所有丧失并支付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七、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存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某某村村民委员会
社 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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